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全国海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面试二次调剂工作将于2015年5月17日至18日在南宁、拉萨、乌鲁木齐海关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目前,各招录海关正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陆续发布面试确认、寄送材料和面试安排的有关通知,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密切关注。考生如自愿放弃参加面试,最迟应在5月16日前主动提交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录海关。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的考生,将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面试于每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按照招录海关规定的时限内报到完毕。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各招录海关面试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各招录海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网络发布面试成绩。
四、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在招录海关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对考生体能要求较高,请考生注意根据体测项目和标准加强锻炼,调整身体状况。
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录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各招录海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招录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监督海关招录工作。
海关总署人事教育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