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市公开考选10名工作人员到东港区工作,其中:区投资与服务局4名、区督查考核局2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名、区编办1名、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具有干部身份人员(考选区编办和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的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 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或者离开上述岗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5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301房间(兴海路50-1号)。
3、联系电话:0633-3663390,联系人:李鸿德。
4、报名材料:
(1)从东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gld.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东港区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交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条件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选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考选岗位计划与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若达不到1:3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部门情况研究确定是否核减计划。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影响考选问题的,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附件:
中共日照市东港区委组织部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