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省、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文件规定和2012年的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从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教师。为此,特制订《201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共180名。其中:镇区(办)中小学158名,县直中小学12名,职业学校10名(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已在我县报到(研究生不限)尚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生源地为巨野籍2012年应届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应聘镇区(办)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聘县直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应聘县直中学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研究生可放宽到32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协议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参与应聘。
(五)应聘人员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到招聘单位任教。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统一选拔、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证明)、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研究生、在我县“三支一扶”人员户籍不限)、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报到证明。报名时现场采集照片。职业学校教师及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应聘人员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其他专业如本学科无招聘计划的,可按相近学科报名,初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只能应聘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应聘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教师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三支一扶”学生根据《 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菏人[2006]29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三年内应聘教师岗位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
2、不需参加笔试人员:
(1)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获得者应聘县直中学教师不参加笔试,按用人计划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所缩减的计划分配到镇区(办)中小学。
(2)应聘职业学校教师经审查合格者不参加笔试,按招聘计划不少于1:2的比例直接进入试讲,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其缩减的计划分配到镇区(办)中小学。
如县直中学、职业学校教师应聘人员超过用人计划1:4的,则按1:4的比例依次筛选进入试讲范围:①教育硕士或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生②研究生毕业学校为“211”工程者③起点为“直本”的毕业生④2012年应届毕业生⑤年龄小者。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内容。考试科目必须与所应聘学科一致。
4、笔试时间:7月10日上午8:30入场,9:00开始考试,开考15分钟禁止入场,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时间为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笔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场和提前出场。
5、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6、参加笔试时,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三)确定试讲人员,填报应聘意向
1、7月11日在《巨野教育网》公布考试成绩。应聘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根据笔试结果,按各学科用人计划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并列名次按①特困生②学历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三支一扶”人员不占试讲人员基数。
2、太平、柳林、万丰、营里、章缝、董官屯、大义七镇区(办)为语文学科第一试讲组,龙固、谢集、陶庙、独山、麒麟、核桃园六镇区(办)为语文学科第二试讲组;永丰、太平、龙固、柳林、万丰、营里、章缝七镇区(办)为英语学科第一试讲组,田桥、大义、董官屯、谢集、独山、麒麟六镇区(办)为英语学科第二试讲组,其它学科不再分组。进入试讲范围的人员于7月11日15:00至18:00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确认信息,语文、英语两学科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应聘第一或第二试讲组意向,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3、参加试讲人员需缴纳聘请专家评委费,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四)试讲
试讲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试讲总分为100分。
1、县直中学、职业学校
(1)试讲时间:7月8日6:00在县教育局集合,试讲地点另行安排。
(2)应聘县直中学试讲内容与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相同,应聘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试讲内容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教材,其它程序与应聘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教师试讲相同。
2、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
(1)试讲时间:7月14日6:00在县教育局集合,试讲地点另行安排。
(2)各学科成立相应的试讲评课小组,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
(3)试讲形式:采用说课的形式。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试讲节次、内容临时抽签确定,教材统一安排。
(4)试讲工作程序:
①试讲安排:所有参加试讲的人员于试讲当天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乘车去试讲地点,抽签点名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
②评课及打分:每节课前将评课标准和记分表发给每位评委一份,评委根据试讲情况写出得分,由评课小组负责人计算出总分,并当场向试讲人员公布。
③各科试讲结束后公布最后成绩。
(五)录取办法
1、县直中学、职业学校
根据试讲成绩,按各单位用人计划,在应聘人员中,按各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自愿选择应聘学校,并列名次按①特困生②学历高者③本专业毕业生④毕业时间早者⑤年龄大者顺序录取并选择应聘单位,当天公布结果,其它程序与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相同。报考县直中学、职业学校未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符合镇区(办)中小学招聘条件的,可于7月8日18:00前到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确认信息,重新参与镇区(办)中小学教师应聘。
2、县直小学、镇区(办)中小学
(1)按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按各学科试讲组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在本试讲组按综合成绩依次选择应聘单位,并列名次按①试讲成绩高者②特困生③学历高者④本专业毕业生⑤毕业时间早者⑥年龄大者顺序录取并选择应聘单位。
(2)拟聘用人员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本人承担。
(3)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于8月29-30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上岗后经查实确属违规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弃权、审核、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报考本学科本试讲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综合成绩、审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教育局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聘用。拟聘用人员凭人社部门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和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编制通知单》到县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纳入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核销其编制。
(三)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服务协议,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三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编制部门组成的巨野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六、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所有信息将《巨野教育网》随时发布。
咨询电话 0530-8227819(人社局)0530-6136606(编 办)
0530-8211375(教育局)0530-8212813(监察局)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 野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