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度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进展顺利,预计8月上旬完成此项工作。现将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5年8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领取地点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64、65教育局窗口。
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97号(济南路与烟台路交界处,市住建局南侧)
三、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存);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须由申请人及时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损毁不补)。
四、领取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申请人领取证书前须提前查询自己的档案编号和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后四位,领取证书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便查找。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持申请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人领取证书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2.8月10日-11日为集中领取时间,错过集中领取时间的,请于8月17日上午到日照市教育局领取,过时不候。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附件:2015年日照教师资格证领取名单
日照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