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下达的2011年增人计划, 2011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招聘中级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山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现有编制数为25人,本次拟招聘工程师2人。
二、组织实施
2011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等工作。
三、应聘基本条件、招聘单位、岗位及专业资格条件
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熟悉工程造价业务,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资格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分别山东人事信息网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3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也可在体检、考核阶段提供,还要提交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条件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在体检、考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应聘的资格。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5日。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1105房间,邮编:250001。
(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
1、笔试。取得准考证的应聘人员参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专业知识等。根据岗位考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入围参加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经考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参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按照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应聘岗位必须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等内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面试结束后,按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到指定省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招聘公告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联系人: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087065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联系人:李晓军
联系电话:0531-87080798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