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1年度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报考综合类、公安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报考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的规定,现将综合类、公安类、卫生类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向社会公布。
附件:平邑县总成绩名单
平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