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试行)》和《2013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青岛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对象
本次招聘共70个岗位99人,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应聘人员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有技能测试岗位1:5)的比例,经现场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面试通知书。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内容
根据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教育观念、教学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面试方式
1.教师职位: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其中, 说课、答辩时间共为20分钟(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确定为:幼儿教师岗位10分钟,音乐、形体、舞蹈、体育、学前康复教师岗位15分钟,会计教师岗位60分钟,美术、信息技术、动画、电气技术、机电、数控机械、模具、汽修教师岗位90分钟。
2.非教师职位: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答辩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根据专业特点分别确定为:校医岗位20分钟,会计岗位60分钟,电视制作、网络管理岗位90分钟。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6月15日(星期六)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4日(星期五)登陆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查询。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教师岗位: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说课答辩成绩占50%(其中说课、答辩分别按70%、30%比例计分)、技能测试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2.非教师岗位:按答辩、技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
面试按照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教师岗位说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非教师岗位答辩、技能测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3.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公布。上午面试成绩下午两点后公布,下午面试成绩晚上八点后公布。
六、有关说明
(一)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未到的,视为弃权。
(二)未尽事宜按《青岛市2013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66620621
监督电话:0532-85912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