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校长、副校长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烟台市莱山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初中校长1名、分管教学的副校长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较好的学术素养和研究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应聘校长岗位的应符合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规范化学校校级领导岗位任职5年以上(2008年8月30日以前任职)。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应聘分管教学副校长岗位的应符合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省级规范化学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等教学管理岗位任职3年以上(2010年8月30日以前任职),获得过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7月31日—8月2日到莱山区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烟台市莱山区公开招聘初中校长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2.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将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相关表格、证件及照片用电子文稿发送到报名信箱(ytlsjtj@126.com),参加面试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由莱山区公开招聘初中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电话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如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6(即不足6人),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范围,并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莱山区公开招聘初中校长领导小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全面考察,考察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莱山区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四年,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