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临沂事业单位交流群 244736011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应聘?
凡是符合《2014年度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4年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各县区招聘简章中有关规定,并符合应聘的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相应岗位。
2、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201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可以用已取得的学历应聘吗?
不可以,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招聘简章中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4、哪些人员不能应聘公安系统岗位?
除本应聘指南第3条所列的情形外,应聘公安系统岗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5、对应聘人员年龄如何计算?
对应聘人员应聘年龄,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计算,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6、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如何界定?
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7、如何确定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在试用期内?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来确定是否仍在试用期,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就业推荐书上的专业与高考时所填报志愿专业一致或与本专业上一年度颁发的毕业证书上的表述一致。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书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9、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0、“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收、国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其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
11、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岗位未特别说明的,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1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照片宽不超过200像素,高不超过200像素,大小大于5K,不超过20k,JPG格式,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及临沂驻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定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及临沂驻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14、应聘人员可以应聘几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笔试全市统一时间组织,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笔试。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用人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应聘职位。
没有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提供信息不完整而未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补充完整信息后,重新填报应聘岗位。
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6、网上报名已经很长时间了,为什么用人单位还未审核?
一是可能因为所报岗位报名人员较多,用人单位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二是可能因为网上填报应聘信息填写不完整(如:未上传照片),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审核。
17、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已在简章所附岗位计划表公布。
18、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要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指南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完整导致未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自觉服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单位、人事考试机构和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应聘资格、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