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体检、考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2014年7月29日6:30。
具体报到地点详见附件《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体检报到地点一览表》。
(二)参加体检人员
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二证”缺一不可)及2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验证后,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暂携带体检费600元、多退少补),直接交付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向市司法局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和市司法局政工部门联系),经市司法局同意后,体检费用由烟台监狱负担。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考生未经市司法局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空缺,从进入本岗位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中依次递补。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回避关系详见《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2《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考须知》),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列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要主动和市司法局政工部门联系。
二、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市司法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考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附:《2014年山东省烟台监狱公开招考岗位体检报到地点一览表》(点击下载)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