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南院区)4楼412
二、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聘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同时在资格审查前在微信“山东微警务”小程序上准备好身份证电子证照以便验证;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社保证明;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结合简章岗位要求);
10.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三、其他有关事项
1.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8月15日下午16:0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2.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2023年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8月9日后登陆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下载打印。
4.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务必要准确,且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如有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635-7128520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0日
http://www.chiping.gov.cn/ywdt/tzgg/202308/t20230809_43924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