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现将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资格复审地点: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西头会议室。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手写签字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齐河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学信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相应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因资格复审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5日下午17:00。
咨询电话:0534-5337611
齐河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人才招考 - 齐河县人民政府
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8266172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