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星期三)8:30—12:00,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东路113号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会议室。
三、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2.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不得其他人代替。
2.考生须携带资格审查所需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进入资格审查现场,除核验考生身份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交通食宿,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5.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6.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执行办理。
此公告已阅读完毕的,请短信回复15163707026,短信内容为:“姓名***,报名序号***,已收到市退役军人局关于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不参加)资格审查”。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37-2655956。
手机:15163707026(济宁市军休服务中心 郭老师)。
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2月25日
http://tyjrswj.jining.gov.cn/art/2023/2/25/art_31260_2693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