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及面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规定,“主管部门(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一)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28日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四)到资格审查部门指定的地点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资格审查部门指定的地点,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 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附件22);(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谈
本次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置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则增加面谈环节。经面谈筛选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结果在面谈结束后统一向参加面谈人员宣布。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谈通知书请于3月3日下午到资格审查部门领取,具体面谈场次及时间地点见面谈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3月5日下午,面试通知书请于3月5日上午11:00前到资格审查部门领取,具体面试场次及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四、其他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兖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3/2/23/art_27843_2753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