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3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泰安考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考试各项防疫措施和要求。
特别提醒:因疫情发展情况导致考试防疫政策会调整时,我们将及时更新告知书,请考生密切关注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确保按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前防疫准备
(一)考前报备个人行程。请考生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通过报备系统,如实报备现居住地、旅居史等信息。如报备后个人行程发生变化,请及时在报备系统内更新信息。
(二)为确保顺利参考,请考生考前7天不安排出差和旅行,非必要不离开泰安市,减少聚集性活动,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填写《考生健康监测表》(详见附件1),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当前所在地仍在泰安市区域外的考生,请随时关注现所在地和泰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咨询居住地或考试地社区),提前谋划、合理安排行程,至少在首场考试前7天返回泰安市,按要求做好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能够如期参考。
(三)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按照泰安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连续三天泰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试期间每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注意事项: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核酸检测信息”截图打印即可,姓名、身份证号须显示完整,不得有星号)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每场考试均须提交,即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考生打印并携带2份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考生,打印并携带3份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请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考生务必通过手机截图妥善保存核酸检测结果,确保提供的每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均显示考试当天前连续三天泰安市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所有市外入(返)泰人员要提前通过“入泰返泰报备”小程序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住宿酒店报备,了解入泰返泰政策,明确防疫要求,经社区(村)同意后方可来泰。返回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感染风险,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泰后要严格“落地检”、“5天3检”,严格按照社区(村)要求做好隔离和核酸检测等各项措施。返回泰安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及共同居住者不到疫情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
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一)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和自省外入鲁返鲁考生,务必在报备系统内报备个人行程,并提前向居住地所在地社区报备,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持泰安市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通过手机截图保存检测结果),并于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来自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防疫措施后,持泰安市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注意通过手机截图保存检测结果)。
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含参照)以国务院客户端、“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二)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连续三天泰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务必注意通过手机截图保存检测结果),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三)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提供考前连续三天泰安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务必注意通过手机截图保存检测结果)基础上,还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的可以参加考试。
(四)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高风险区外溢人员且尚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8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三、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一)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二)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样式见附件2),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考生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突发情况请及时向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联系方式:0538-8298459。
附件1:考生健康监测表
附件2:考生健康承诺书
附件3:泰安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
考生应自考试前7天开始记录健康监测信息,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和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此表由考生自己填写,留存备查,无需上交。
附件2:
考生健康承诺书
(此表考生仅需知晓相关内容,考试时统一组织现场签字)
考点名称: | ||||||
考试科目: | 考场号: | |||||
健康 申明 | 1.是否属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7天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3.是否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8天?4.是否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8天? | |||||
考生 承诺 | 本人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已按要求做好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已提供真实、有效的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瞒报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 | 考生承诺签字 | 座位号 | 是否存在健康申明的情形?(填“是”或“否”) | 考生承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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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健康申明”中有为“是”的,不得参加考试。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