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山亭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简章》规定,定于2013年4月3日进行体检,请各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200元,于当日早晨8:00前到山亭区人民医院东门门口集合。其他未尽事宜,以招聘简章为准。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要服从指挥,听从领队安排;
2、即日起注意清淡饮食、禁酒;
3、体检当日早晨禁水、禁食、空腹;
4、胸透时不带任何首饰(项链等),女考生不得穿连衣裙;
5、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8823504
附件: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xls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0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