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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垦利第一中学引进优秀人才15人 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施“才聚东营”行动打造新时代区域性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东发[2020]12号)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经垦利区委、区政府同意,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以下简称垦利一中)计划引进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共引进15名,详见《2021年垦利一中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1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学段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垦利一中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垦利一中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垦利一中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日常报名与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满7个工作日后开始):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对因考核评价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岗位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尽早报名,以免因岗位满额等原因错失应聘机会。
1、日常报名。日常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在一个时段内限报一个岗位。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核评价未进入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仍可参加随后时段的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1年垦利一中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klyzgkzp@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填写的《2021年垦利一中引进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件)材料到垦利一中学校办公室(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99号垦利一中2号楼2407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各种证明(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
2、校园招聘会报名(含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
组成校园招聘组,适时选择部分高校组织现场招聘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其他高校和日常报名的应聘人员)均可携带报名材料到专场招聘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考核评价;同时须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校园招聘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日常报名人员参加考核评价。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报名地点,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已进行现场报名或校园招聘会报名且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考核评价,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并及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公布。
考核评价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并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复试形式为答辩,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考核评价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弃权。考核评价成绩当场公布。
垦利一中与考察体检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协议须约定考察、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进行公告。
(四)考察和体检
垦利一中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垦利一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gxjy.sdei.edu.cn/),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和待遇:
1.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2.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
3.引进人才按照《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人才引进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和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sdklyz.com)同时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垦利一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程老师 0546-2521699、13954639037
张老师 0546-2521699、18354619968 陈老师 0546-2521699、13792089287(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邮 编:257500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广兴路99号
附件1:2021年垦利一中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xlsx
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
2021年5月28日
原文链接:垦利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2021年山东省垦利第一中学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kenl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