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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初级岗位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5月17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5月22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wehitech.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5月20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2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威海技师学院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5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hjsxyzgc@163.com,并拨打电话0631-7592770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含试讲+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初级岗位采取教育类统一笔试的形式进行,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中级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形式进行,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威海技师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威海技师学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试讲+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中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技师学院成立考察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技技师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相关要求,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荣成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1-759277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威海技师学院
2021年5月10日
来源:http://www.rongcheng.gov.cn/art/2021/5/10/art_40961_2592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