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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德州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61人)
为进一步优化武城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户籍所在地为德州市武城县范围内(必须在2018年6月11日前落户,2018年应届毕业生为武城县生源的除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户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大学生士兵岗位: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武城县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具备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武城县户籍或在武城县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聘岗位。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武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人员,不得报考武城县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8年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考生登录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eng.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应聘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初审时间。
2018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18年6月11日11:00—6月16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2018年6月25日9:00—6月29日16:00登陆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后,本人或委托人于6月11日—14日到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有关证明材料。也可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wuchengrc@126.com邮箱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武城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生档案等)、笔试准考证、《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退役士兵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教师资格证(须2018年6月1日前取得)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笔试准考证、《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武城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提交由主管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2018年6月11日前取得);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五天(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8日
上午9:00—11:30 综合类、卫生类
下午14:00—16:30 教育类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考试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根据岗位特点,分综合、卫生、教育三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综合类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卫生类面试,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卫计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3、教育类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督全过程,采取说课方式,写出一份完整教案,进行说课(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报考教育类、公安类岗位的计划数超过5人以上的(含5人),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时间见网站通知。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公布、体能测评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考生考试总成绩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体能测评
应聘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2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弃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县事业单位招聘招聘领导小组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对象在此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合并岗位的考生,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聘用单位。既未按时参加高分先选,又未声明放弃应聘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34-6211042
附:
为方便及时获取2018年德州市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关注武城县人社局公众号。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