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5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6号)和泰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规定,近日我们组织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行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经初步体检,有部分人员体检结果存在异常,需进行复查确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请参加体检复查确认人员于8月11日上午7:00前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泰安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和平饭店,岱宗大街275号,东都宾馆西邻)集合,参加体检复查,逾期不到,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注意事项同上次体检,详见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体检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复查确认当天据实收取。
需进行体检复查人员笔试准考证号:
1509045213 1509044312 1509012604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