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济宁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同一个招考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能测评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能测评内容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要求,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以测评的最高成绩为最终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或800米跑项目只测评一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注意事项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咨询电话:0537-2961125(公安局)
点击下载:济宁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