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德文翻译处和阿文翻译处职位为1:3,其余职位为1:5)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
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调剂补充面试人选。
调剂人员名单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一览表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
2月27日 | 上午9:00开始 | 1、《求是》外文翻译处考生进行面试; 2、编译一处(德语)、编译四处(俄语)、德文翻译处、阿文翻译处考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
下午13:30开始 | 1、《求是》外文翻译处考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2、编译一处(德语)、编译四处(俄语)、德文翻译处、阿文翻译处考生进行面试。 | |
2月28日 | 上午9:00开始 | 1、服务处考生进行面试; 2、研究室、世界政党政治研究处、社会发展研究处、网站编辑部考生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
下午13:30开始 | 研究室、政党政治研究处、社会发展研究处、网站编辑部考生进行面试。 |
候考地点:中央编译局1号楼403室。
三、考察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各招考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研究室、编译一处(德语)、编译四处(俄语)、《求是》外文翻译处、德文翻译处、阿文翻译处、世界政党政治研究处、社会发展研究处、网站编辑部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服务处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当日上午8:5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当日下午13:2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可使用相关语种的词典(不可使用电子词典或笔记本电脑等带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
(三)考生签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的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要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料上填写的各类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奖励证书等。
4、二寸彩色标准像近照3张(背面标注姓名)。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以及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和工作证(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须在报考证明中说明)。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3)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5)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和服务期考核情况等。
(四)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或考察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我局向全天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供午餐,其余食宿由考生自理。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1日16:00前与我局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工作处联系,电话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工作日受理时间段8:30-16:00)。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提供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工作处
联 系 人:王 勇、陈淑龙
联系电话:010-66509853、6650985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西斜街36号
乘车路线:乘坐22、38、88、105、102、109、603、604、626、690等路公共电汽车到甘石桥或缸瓦市站下车;乘坐地铁4号线灵境胡同站D口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