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客服热线:400 110 5311;
注意!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12日—15日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考生应在12月12日—15日持以下材料到各考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由于各考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各考区信息发布网址、咨询电话及现场审核确认点安排等请见附件2。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核要求见附件1。
现场审核时,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按上述1、2、3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请考生注意: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
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建议考生提前自行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审核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
2.学历证书无法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由于现场确认考生数量较多,部分考区现场确认时会要求考生提前网上预约或自带备课教材,请考生提前仔细阅读相应市教育局网站(见附件2)发布的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