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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考察、体检通知
按照《2018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8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本次考察、体检的岗位为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相关岗位按1:1.5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档案,档案要求密封完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2、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一份。
3、本人现实表现材料(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时间或现工作单位等)、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表现(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等。现实表现材料请发邮件至yyxsydwrsglk@163.com邮箱。
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单位出具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材料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送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沂源县城新城路东段电力大厦对过)。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9月1日(周六)早上7:15前持本人身份证和400元左右体检费(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门口处集合,并领取调档函和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的介绍信。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上交。
3、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招聘办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4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附件.rar
1、2018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A类岗位考察体检范围(1:1.5)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