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联创世华:0538-8998277,8998377,13176825277(微信),15610312033
2018年泰安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17日进行。我市设考点8个,其中泰城考点5个,新泰市考点2个,宁阳县考点1个,全部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现将有关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根据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并经监考员同意后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二、考试地点
全市共设8个考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详见附件2)。本次考试规模大,考生人数多,除泰城5个考点外,在新泰市有2个考点:新泰一中西区、新泰一中北校,在宁阳县有1个考点:宁阳四中。温馨提示:在新泰市、宁阳县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安排住宿、交通事宜,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以免因客房紧张或交通不畅影响了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3月12日至3月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座位号确定自己的考试位置。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姓名与准考证姓名不符的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等物品。考生携带手机或者具有接发信息功能的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进入考场,不论使用与否,均判定作弊,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若涉嫌考试泄密的,将由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三) 违纪必究,作弊必惩。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严格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考试作弊罪】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录取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考试全程进行监控并录像,考试进行中和结束后均可视频录像对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监考员、检查员一旦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一律记录在案,并按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所有违纪作弊考生的相关信息将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四)本次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考生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请考生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考试违规行为,严守诚信考试承诺,共建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市招考中心咨询、投诉电话:8520990、8508379,电子邮箱:tazkzxzkk@163.com。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2、泰安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一览表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2018年上半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时间及科目安排表
时 间
科目 类 别 | 3月17日(星期六) | ||
上 午 | 下 午 |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201、201A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 |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303至317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03至415、418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
附件2
泰安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点一览表
序号 | 考点名称 | 联系电话 | 考点地址 |
1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 8628124 | 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
2 | 泰山学院附属中学 | 8487128 | 泰山区擂鼓石大街西首677号 |
3 | 泰安市实验学校 | 8224351 | 泰山区青年路119号 |
4 | 泰安师范附属学校 | 8223657 | 泰山区永福东街15号 |
5 | 泰安六中新校区 | 6261688 | 泰山区花园路266号 |
6 | 新泰市第一中学西区 | 7235936 7250092 | 新泰市青云路789号 |
7 | 新泰市第一中学北校 | 7075509 7075352 | 新泰市府前街东段 |
8 | 宁阳四中 | 5612605 | 宁阳县文庙街道杏岗路678号 |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纸笔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角。
四、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类别、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六、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七、如遇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考生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九、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十一、考试结束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