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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49人)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学院设有会计金融、商贸物流、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现代服务6个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3个教学部,3个教辅机构和3个培训机构。现有高职专业28个、五年一贯制专业5个。
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8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49名,其中教师岗位42名,专职辅导员岗位4名,图书管理岗位2名,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1月22日为截止日期。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12、定向招聘岗位:设置专项计划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2018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为西藏、新疆,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6-2017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面向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按岗位类别,分网上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其中,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和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共7个计划)实行网上报名,教师岗位(共42个计划)实行电子邮件报名。
(一) 教辅岗位(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和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1月22日9:00—2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1月22日 11:00—26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临沂职业学院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2872062。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1月22日11:00—1月27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月13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1月26日—27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办公室(509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8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或其他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应聘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提交户口簿;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职业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师岗位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1月22日9:00—30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临沂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学院招聘报名指定邮箱:lyzyzp@126.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命名:“招聘计划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2018年招聘教师”如:1+建筑工程教师A+张三+2018招聘教师。邮件附件命名:压缩打包文件命名须与邮箱主题命名一致,即:“招聘计划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2018年招聘教师”。
(2)报名表命名:《临沂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招聘计划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报名表”命名。
(3)其他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扫描件;
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
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③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扫描件;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⑤有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会计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⑦应聘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提交户口簿(证明户籍地)扫描件;
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扫描件的命名均为:招聘计划岗位序号+应聘岗位+姓名+扫描件名称,如:1+建筑工程教师岗位A+张三+身份证。
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报名地点:临沂职业学院组织部(综合办公楼509室,乘市内70路、4路公交车到临沂职业学院站下车)
联系电话:0539-2872062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本人相关证明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
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
③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和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有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⑥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会计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⑦应聘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提交户口簿(证明户籍地);
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职业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专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和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岗位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试讲。
(一)专职辅导员岗位、图书管理和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
1、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岗位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对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教师岗位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采用现场操作、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
时间:2018年4月7日-4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试讲人员从达到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的,按实有技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进入试讲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2、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试讲时间2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试讲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执行高校编制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606109。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0539-8608930。
附件:
1、临沂职业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doc
临沂职业学院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