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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17年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总体工作安排和招聘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7年5月18日-19日 9:00-11:30 14:00-18:00
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信息。
(二)地点:
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8楼会议室(建行南邻)。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7年东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需填2个号码(包括本人电话号码和其他能联系本人的电话号码,固话、手机号码都可以,尽量提供手机号码);“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县(区)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东营生源有要求的,须提供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东营生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15年1月14日以来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就业报到证,但须按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被高校录用的应聘人员,应提供高校录用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和本人自愿放弃读研承诺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等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6、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7、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8、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体有:入伍通知书,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民政部门出具的未被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证明。
9、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于2017年5月22日下午17:30之前到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人社服务中心702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规定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5日8:00—17日18:00,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enli.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46-2881377
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