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单县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3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单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菏泽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5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单县民政部门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社局招聘工作人员为财政补贴事业编制,由县财政补齐所需经费,享受全额事业人员待遇;其他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为财政拨款事业编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应聘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核减人数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剂到其他职位。定向岗位不限比例。岗位核减、调剂信息按规定程序向社会进行公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7年2月13日9:00-2月17日16:00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月18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3月16日-3月19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后,须于2017年2月15日-2月16日(9:00-11:30, 14:30-17:00)到单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干部股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4、信息采集
网上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于2017年3月11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本人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进行信息采集。规定时间内未采集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单县人社局干部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2月13日之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单位和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单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sxrsj.net/)上公布。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发放《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单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到聘用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需及时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加强对公开招考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专门的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考具体工作。在整个招考工作过程中,各种方式及时将信息公开,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所有环节,县纪检监察部门都全程参与监督。对在公开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单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sxrsj.net/)发布,请考生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
2、政策咨询电话:
人社局 15764026779;
卫计局 0530-4664828。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31454。
5、监督电话:0530-4656933。
附件: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