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周村区委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公开选拔部分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的职位和数额
(一)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3个)
1、团区委副书记2名;
2、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名。
(二)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职位(15个)
1、区司法局所属司法所所长4名;
2、镇、街道副局级干部8名;
3、区直部门非中共党员副局级干部3名。
二、报名的范围、资格条件及职位要求
(一)范围:市、区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干部。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报考人选中的中共党员干部,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报考人选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积极参政议政;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有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强烈事业心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比较突出;有大局观念,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参加工作时间须满2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考核)。
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不能报考。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民意差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职位要求:
团区委副书记: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参加工作满1年即可。具有所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教学管理或教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区司法局所属司法所所长: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拟报职位相近的专业知识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年以上。具有公务员或干部身份。
镇、街道副局级干部: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所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区直部门非中共党员副局级干部: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民主党派成员或非中共党员,具有所报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制定初选评分办法:
制定《周村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分办法》(以下称《初选评分办法》)。《初选评分办法》主要包括学历、现任职务、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获得荣誉等评价指标。在评分内容和分值的设置上,体现公平原则。在分值的确定上,充分考虑评分内容对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重要程度,合理设计评价分值,提高评价质量。
三、选拔的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下发文件,并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干部公告。
2、部署动员。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组织要按照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工作。
3、组织报名。报名人员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填写《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照片可打印)。报考团区委副书记、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位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评价。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科填写《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以上材料连同身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外区县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供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色照片2张,由各单位党组织审核汇总后,填写好《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电子版,可登录周村区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下载),报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审核。
4、资格审查、初选评价。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需进行初选评价的职位,由工作人员根据《初选评分办法》计算有关职位报名人员的初选评价分值,报名人员核对无误后,在《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上签字确认。根据报名人选的得分情况排列名次,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其他职位根据报名审查情况确定。公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10比例要求的,该职位不再公开选拔。
5、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以中组部编写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2009年9月修订版)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相关的重要政策法规,以及政策理论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
笔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拔职位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新闻媒体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6、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取大评委制,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外聘)和“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组成,当场打分。同一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拔职位与考察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考察对象。被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笔试、面试成绩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7、组织考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家访、考察组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加强对考察对象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四德的考察。考察中征求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40%。
8、决定任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3:3:4的比例,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公布选拔结果。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可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相应待遇。对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组织领导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
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等有关单位,选调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熟的同志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为使这项工作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区检察院将派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部分区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公开选拔巡视,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严格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纪律,严防泄密等其他违纪问题的发生,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拟于9月中旬动员部署,进行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初选评价,9月下旬,进行笔试、面试,10月中旬组织考察,提交研究拟任用人选、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集体谈话、组织上岗培训、干部到岗工作。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至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政务中心综合楼七楼中会议室(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联系电话:6195333 6195276
附件: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初选评分办法(试行)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表一)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个人初选评价表(表二)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