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莱城区教育局东沿街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档案在莱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的不再开证明,请在资格审查时予以说明)。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只交验原件。
逾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面试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附件:2013年莱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