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隶属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遴选3名工作人员(科员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科员职务),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进行。
三、资格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2、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1年9月7日,公务员或参公岗位);
5、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遴选计划数量及具体职位的专业要求:
职位A:1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语言学。
职位B:1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法律、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
职位C:1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
8、符合公务员法的回避规定;
9、选调生报考的须经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同意;
1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稽查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选调生由县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出具)、《滨州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根据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1:3的比例时取消遴选计划。
报名时间:2011年9月7日—9月9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渤海七路548号,大观园对面)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由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3、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职位B,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5、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