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考生:
根据《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定于9月24日-25日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体检参照《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规定执行。报考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注:体检标准见附件2)
体检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该岗位其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用,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之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费用:男生每人275元,女生每人280元。
体检表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A4纸张,正反面),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并如实填写第3页所涉及的相关病史(打“√”),其他项目如个人信息、本人签名都不允许填写,否则体检表按无效处理。(体检表见附件1)
体检工作安排表
第一批体检人员 | 招聘岗位(代码001-149)考生 |
体检时间 | 早晨7:30 |
集合地点 | 德州市新城综合楼南大门前(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东风东路1566号) |
第二批体检人员 | 招聘岗位(代码150-324)考生 |
体检时间 | 早晨7:30 |
集合地点 | 德州市新城综合楼南大门前(德州市经济开发区行政中心东风东路1566号) |
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补做该项检查,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录用。
4、考生在市内可乘坐6路、5路、18路公交车到达集合地点。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