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泰安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两名政务导游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导游工作。
4、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5、热爱旅游事业,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6、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
(二)专业条件
1、具有全国导游员资格证书、经过培训并已领取导游IC卡。
2、目前正在从事导游带团业务、获市级精品导游员、模范导游员称号或受省、国家旅游局表彰的。
3、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没有游客投诉,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专业水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招聘报名表》,面试费70元。由市旅游局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及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二) 面试
面试内容根据政务导游员应具备的政治和专业条件确定。
报考人员请登录泰安旅游政务网(http://www.tata.gov.cn)查询面试公告。
(三) 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医院由市旅游局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或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四) 确定招聘人员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泰安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请招聘主管机关审定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整个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其他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泰安市旅游局A座二楼会议室
单位地址:泰安市红门路22号
联系电话:0538-8259606
监督电话:0538-6982956
泰安市政务导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