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度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12年度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
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附后)。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1、8月17日早晨5:30,准时到县政府办公楼前报到,统一乘车参加体检(空腹),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乘车返回。
2、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护照)、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上缴手机等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考生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参加体检的人员于8月16日上午8:00-12:0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政府四楼东首)填写体检表、缴纳体检费260元(自备零钱)、同时携带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
2012年度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