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开招聘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面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按照《淄博市公开招聘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考核、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体检人员
按照《公告》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将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二、考核、体检的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公告》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若联络方式有变化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务于11月15日前将考核、体检报告(一式两份)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