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济南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和我区干部队伍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共3个。报名范围为槐荫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五年以上工龄,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如下:
1、槐荫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1名
要求40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2、槐荫区委党校教研室主任1名
要求40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3、槐荫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1名
要求40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相关经历或具有经济类专业学习经历,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以上。
以上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3)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4)其他原因影响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公开选拔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业绩评价、面试、领导能力测试、考察和研究任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比例低于10:1时,相应核减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符合其他职位要求的,可以进行改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3、业绩评价。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公选职位选拔数量1:10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进入业绩评价范围人员。按照《2013年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指标进行业绩评价。业绩评价得分在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公示3天。
4、面试。按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选拔数量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范围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5、领导能力测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全市统一组织。
按照笔试成绩、业绩评价得分、面试成绩、领导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10%、40%、1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6、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安排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进行群众信任度和德的认可度评价。群众信任度或德的认可度评价低于80分的,进行延伸考察。经考察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
7、研究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票决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任用,确定拟任用人选。拟任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新选拔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三、报名考试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5月2日(星期四)—5月4日(星期六)
报名地点:槐荫区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槐荫区政务中心1105房间),联系电话:87589155
报名方式: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
查询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
2、笔试定于5月1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和领导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68812380、87589162
本公告由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槐荫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