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2013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中要求,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
(二)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未参加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的考生一律不予网上审核。
(三)报考人员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合格后,及时到网上查看审核信息,审核后,到招考简章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二、现场目测、资格初审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5月20日——5月28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30
敬告:请尽量于5月26日以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目测、资格初审。若目测初审不合格,以便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二)地点:原德州市公安局办公楼(德城区东方红西路315号)
乘车路线:(1)从德州火车站乘17路公交车,到“中心医院”站下车,东行过路口50米即到;(2)从京沪高铁德州东站乘107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3)从德州汽车总站乘5路公交车,到“滨河大道”站下车。
三、现场目测内容及相关要求
现场目测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
纵跳摸高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男子等于或高于265厘米,女子等于或高于230厘米。
辩色力、外观体形及肢体功能等测试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
以上项目有任意一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现场目测及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060、061、071、072、078、079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由毕业院校(系)出具的相应学士学位的证明(如报考060职位的考生需提交取得法学、经济学、文学、哲学、历史学或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携带以下材料:
1、《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见附件),该表自行打印,务必填写完整,张贴1寸照片;
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
3、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证书须于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择业期内毕业生无须提交)。
考生也可关注德州公安政务微信(搜索微信公众账号dzga110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和咨询相关信息。
附件:《2013年德州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目测审核表》
德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