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安镇幼儿园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综合素质高,符合幼儿教师任职条件,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音乐或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4、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有幼教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能适应幼儿园工作的需要。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12日—17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在永安镇教委(永安镇政府办公楼四楼409)报名。8月19日下午2:00至4: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报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登录垦利教育信息网(http://www.kljy.gov.cn)下载《垦利县永安镇幼儿园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交毕业证(或报到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吋彩色照片4张。
3、报名要求: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费8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笔试、面试和聘用等资格。
(二)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考察报考人员的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成绩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在垦利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2、面试。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采取说课、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说课分值40分;技能测试分值60分,包括:声乐、键盘、舞蹈、美术,每项分值15分;其中美术采用确定主题集体测试。总计100分。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垦利教育信息网上公告。
三、聘用及管理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政审、体检的人员,并予以公示。若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确定的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再次递补。其它未尽事宜,由幼儿园招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月薪1725元,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合格者,执行垦教发〔2012〕11号《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标准兑现工资及五险一金等待遇。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2661670
垦利县永安镇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