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现将2013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2013年度费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