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014年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地点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莱阳市金水路7号)5号楼3层301会议室。
(三)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的考生,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未在9月10日当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见附件二)等。
相关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不受户籍限制的考生可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底之前取得,其他人员须在2014年7月9日之前取得)等。
报考潜水员、舟艇操作手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教练员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获奖证书。
报考定向职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书》后,应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单位等信息,避免错领情况发生。
咨询电话: 0535-3365512
附件一:2014年莱阳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确认人员名单
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