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地点及时间
(一)面试地点
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建设东路15号)。
(二)面试时间
1、综合类、卫生类
7月1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上午7:30、下午13:30前到指定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考生较多的考场,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2、教育类
7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考开始时间:7月20日 上午7:30 下午1:30
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于上午6:40、下午12:40前到指定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考生较多的考场,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时间。
二、面试考场设置
见面试考点公示栏。
三、面试方式
面试室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生根据题签提供的面试试题回答问题,主考官不读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生可在这个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也可直接答题。每道试题回答结束后,要说“答题完毕”。10分钟时间一到,面试考生应停止答题。
卫生类面试采取专业加试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生根据题签提供的面试试题回答问题(面试答辩与专业加试试题在同一份试卷上),主考官不读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生可在这个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也可直接答题。每道试题回答结束后,要说“答题完毕”。10分钟时间一到,面试考生应停止答题。
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考生所报考学段、学科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前30分钟,按抽签顺序组织考生进入备考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面试室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四、面试评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卫生类面试答辩试题占70分,专业加试试题占3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综合类、卫生类在面试开始后、教育类在备考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应试人员进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已带入的,应放在指定位置。综合类、卫生类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教育类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备考室,也不得携带除草稿纸外的其他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应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应试人员在候考室、备考室和休息室应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互相交谈和大声喧哗,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出入。否则,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取消面试资格。
5、应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室,由引导员引领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半天面试全部结束并公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