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从2014年冬季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中公开考选2人,充实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通岗位,分别为市节约能源管理办公室1人和市园林管理处1人。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与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档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4日8:30— 10月15日17:00
报名网站:“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mhrss.gov.cn
具体办法是: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随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3)网上缴费:网上初审的人员,应于10月14日8:30—10月1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笔试考务费4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高密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个人妥善保存,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10月21日8:30—10月22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实行标准化命题。命题、阅卷、分数统计等均委托外地考试机构承办。
(1)笔试时间:10月24日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初、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一张试卷。笔试成绩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档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根据《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计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对报考的退役士兵军龄、奖励、因战(因公)致残以及纪律处分等情况量化计分。考核以退役士兵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立功受奖或处分一律以档案中《奖励登记表》、《处分决定》为准。考核计分标准为:
(1)加分:
① 军龄每满一年加1分(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② 中共党员加3分;
③ 退役时担任班长职务的加2分;
④荣获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0分,荣立二等功的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获嘉奖或优秀士兵称号的加1分,其中,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必须具备立功奖章、立功受奖证书、奖励登记表、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缺一不可。奖励加分只计算最高项,不重复累计加分;
⑤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五至八级残废等级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须经伤残鉴定机构鉴定,由山东省民政厅安置办依据鉴定结果审定资格);
⑥烈士子女(第二代)加5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2)减分:
服役期间受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减2分、4分、6分、8分。
档案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成百分制档案考核成绩,档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核成绩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成绩(百分制)×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体检合格,经研究批准后一并聘用。
总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向招聘办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高密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身份证、士兵(官)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材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公示、聘用
(1)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密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2128507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mhrss.gov.cn
本《简章》由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 共 高 密 市 委 组 织 部
高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高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 密 市 民 政 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