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本次考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在职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未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的,请于2016年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指定地点,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提交到张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张店区政务中心416室)。
应聘卫生系统及广播电视局岗位的提交到张店区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216室(新村路与西四路路口西南角)。
附件:2015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