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博兴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5名。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人数
招聘人数:司法警察5名(限男性)。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熟悉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1.0以上,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扁平足及家族遗传病;
(2)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7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掌握擒敌拳、徒手防卫等专项警务技能者优先录用。
(三)不得招录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元购物广场路东 东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西)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5.诚信承诺书(附件2);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7.无犯罪记录证明(微信公众号“滨州微警务”可自行申请);
8.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书;
9.报名费40元。
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料一经审核,不得更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环节,均为百分制。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举止仪态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博兴县人民法院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符合条件拟录用人员,在博兴县人民法院进行试用,经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其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高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
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保险,统一配发工作服装。
咨询电话:0543-2300190
附件:报名登记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博兴县国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0日
博兴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