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公告》规定,决定开展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6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主管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3年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
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单位、岗位)。
7、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报考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4、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请及时关注任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23/2/22/art_77207_2761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