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沾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09:00- 1月11日17:00
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详见《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应聘须知》。
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报名时请说明“受到疫情影响”,需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及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由沾化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中学教师岗位采用说课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满分10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若成绩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沾化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应聘到中学教师岗位的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岗位。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县(市、省)域间调动手续。
九、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7324327 0543-732521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2022年滨州市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http://www.zhanhua.gov.cn/art/2022/12/29/art_118071_10373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