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核减录用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1.枣庄市看守所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2.滕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管理职位,录用计划1名,1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3.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监管职位,录用计划1名,0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取消该职位。
4.枣庄监狱狱政管理职位,录用计划2名,4人报名缴费,核减录用计划1名。
5.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B,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至2:1。
6.滕州市木石镇人民政府综合文字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至2:1。
7.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文字职位,录用计划1名,2人报名缴费,降低开考比例至2:1。
对于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改报枣庄市各级机关的其他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改报。如果报考者不参加职位改报,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务员局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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