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省辅警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由诸城市公安局管理使用,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辅警60名(限男性),其中面向退役士兵招聘不少于6人,具体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诸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至2004年7月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具有诸城市常住户口;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六)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差异,无嗅觉迟钝,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单侧裸眼视力4.6以上;
(七)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 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 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至8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诸城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诸城市兴华东路25号实验初中门口西)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本公告应聘条件要求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持《诸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由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工作证明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另交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为考试总成绩。所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考务费40元、面试考务费70元,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常用法律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5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处置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应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体检和政治考核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招聘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对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诸城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本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择优派遣到诸城市公安局工作,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71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工作实绩每月增发绩效工资,并建立工资动态增长机制。聘用期间,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聘用前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劳动合同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诸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和诸城公安官方微博进行统一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536-6328232(诸城市公安局辅警管理科)
0536-6166110(诸城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3: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诸城市公安局
诸城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8日http://www.zhucheng.gov.cn/zcdt_1/tzgg/202208/t20220809_6091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