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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渠道,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现面向全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
一、岗位数量
村党组织书记岗位17个(具体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现任职且连续任职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干部和返乡创业人员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在外流动愿意返乡创业或任职的优秀党员。县派的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成员、已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编在职人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优先报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任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三好三强”标准,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愿意到农村工作,热心为农村和群众服务;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25日之后出生),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以下(1954年5月25日之后出生);
3、中共正式党员;
4、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或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以上要求的年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25日。
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公开选任:(1)对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执行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的;(3)侵占挪用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被查处的;(4)参与非正常上访干扰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被有关部门查处的;(5)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表现较差,不敢担当甚至阻挠影响疫情防控的;(6)长期外出或身体状况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7)具有其他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各种情形的。
四、方式和程序
(一)个人报名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退休干部到原工作单位党组(党委)报名;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本辖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其他在村工作人员等到所属乡镇(街道)党建群团工作办公室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填写《梁山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A》(附件2),其他人员报名,填写《梁山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B》(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及电子版一并提交。个人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5月25日17:00。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党组(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深入考察分析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于5月26日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梁山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梁山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5)报县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1号楼3084室)。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资格联审
按照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县乡联审的要求,县委组织部牵头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选任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能力测试成绩×20%+面谈成绩×40%+考察组评分×40%。
1、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农村基层党建知识等内容。
2、面谈
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面谈,面谈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谈通知书为准。面谈内容包括农业政策、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等,主要测试报考者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3、联合考察
能力测试和面谈结束后,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能力测试和面谈占比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纳入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查实有影响选任的,取消选任资格,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确定拟任人选
组织考察结束后,确定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选任人选。
5、组织体检
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综合比选情况予以递补。
6、公示
在人选所在单位(村、社区)、居住村(社区)和梁山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接到反映公示对象违纪违法等影响选任的相关问题,一经查实,取消选任资格,空缺名额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择优等额递补。
7、组织任命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委组织部将统一对公开选任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任命。
五、人员管理及政策待遇
公开选任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人员任职周期一般为3年,与原单位工作全脱钩,日常管理工作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主,与本乡镇(街道)村党组织书记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样考核。对工作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进行调整。
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2)参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工作经费、驻村工作补助;(3)根据乡镇(街道)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4)任职满3年、完成目标任务、考核合格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有关政策内,符合晋职晋级条件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间达到晋职晋级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晋职晋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使用。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5)期满考核合格,需要继续留任的,在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可继续留村任职。
对现任职且连续任职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2)参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工作经费、驻村工作补助;(3)根据乡镇(街道)对村党组织书记任职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
对退休人员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第一书记发放驻村工作补助;(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
对退役军人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1)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享受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2)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享受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补贴。
对返乡创业人员选任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参照第一书记标准发放工作经费,同时享受正常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对于上述人员,因工作不力或换届未当选等原因被调整的,所享受政策待遇即行终止。
六、其他事宜
本次选任工作资格审查、综合比选、岗前培训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将电话方式告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关注相关媒体。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任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本次选任工作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321700。
监督举报电话:7312380。
附:
附件2、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A(点击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用).docx
附件3、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B(点击下载)(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用).doc
附件5、梁山县公开选任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点击下载).doc
中共梁山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