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职位及数量、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职位及数量
1、胶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名,行政编制;
2、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3、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4、胶州市审计局副局长1名,行政编制;
5、胶州市少海发展管理处副主任2名,事业编制;
6、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事业编制。
(二)报名范围
青岛市辖区内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参加工作满三年,现任副股级及以上职务,身体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或山东省、青岛市选调生不受职级限制。
1、职位具体资格要求:
①胶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从事行政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②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熟悉经济运行、项目管理、产业规划,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③胶州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建筑、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相关专业或从事规划建设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④胶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财税、审计及金融相关专业或从事财政审计、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⑤胶州市少海发展管理处副主任、胶州市产业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熟悉招商引资工作,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
以上时间计算均截至2012年12月14日。
2、具备与所报职位相符合的身份条件,其中涉及调任的应当符合调任条件。公务员报考事业岗位的,任职后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按照新任职务确定身份。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竞职答辩、研究任用和公示任职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照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25%、竞职答辩成绩50%的权重计算。
(一)发布公告
《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金胶州》、胶州政务网、胶州先锋党建网、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和平台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填写《胶州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到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胶州市北京路2号)0417房间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4、《胶州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
5、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其中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应在同意报考介绍信中予以说明。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胶州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参考格式可从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胶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jzdj.gov.cn)、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z12333.gov.cn)下载。报考人员现场签订《胶州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诚信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胶州市公开选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胶州市公选办”)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人数与考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如低于上述比例,取消该选拔岗位或相应核减选拔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可在限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胶州政务网、胶州先锋党建网、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领导能力和素质,包括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胶州政务网、胶州先锋党建网、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
(六)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胶州市公选办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实行预告制。经考察不适合报考职位的,取消资格,该岗位考察人选依次递补。
(七)竞职答辩
竞职答辩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领导素质、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方面素质和能力。
(八)研究任用
根据笔试、面试和竞职答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与考选职位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九)公示任职
对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任用情形的,办理任职手续。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照任职前职务层次重新安排工作。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至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下午5:00。
笔试、面试、竞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别以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竞职答辩通知书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由胶州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二)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竞职答辩通知书发放时间等相关信息胶州政务网、胶州先锋党建网、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实时发布,有关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公开选拔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胶州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2-82288222
监督电话:0532-82288031
附:1、胶州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2、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格式。
胶州市公开选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14日